It's Roco's small blog sharing with you....
Write something, let you know what I want you know.

契約,(要約與承諾)

先來一段Wiki上的定義

契約是以雙方當事人互相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所構成的,其中包括要約及承諾兩個基本的意思表示。要約表意人所發出,欲得到相對人承諾而發生一定私法上效力的意思表示。承諾則是針對要約所為的肯定答覆,承諾的內容必須和該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,否則即為新要約而非承諾。應與要約區分的是要約之引誘,其並非意思表示,而是觀念通知,為準法律行為之一種,不生要約拘束力。

Roco我這個人值得自豪的, 就是很重視承諾..
一旦承諾了..就會想盡辦法去達成, 即使時空背景變了..承諾還是不會改變
除非被承諾的事物(也就是要約)已經不存在了..

因為我對於我的承諾這麼重視, 所以漸漸的也會珍惜承諾,
不隨便的給, 而以契約去約束,
也就是說, 我希望得到我承諾的人, 必須給我很肯定的要約..合致成契約, 然後我才給承諾

不至於要文字書寫,一式二份,雙方簽章..
但最少必須言語上的溝通與確認..

因為不想貼冷屁股, 不想讓人不領情, 不想造成誤會與浪費…
即使我知道, 即使你也這麼想…
但還是必須言語上的溝通, 讓要約與承諾合致..形成契約
雖然相較真正的契約, 沒有強制性..但對我來說, 是個安心的元素

為了守住承諾的價值, 請接受我這麼做, 必須取得要約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