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月前,打算是小倆口的收信快樂
半個月前,讀了原著劇本後,覺得一個人帶著面紙比較好
打定了這個主意,沒想到表演前一天與當天,營業業績、入園人數、表演場次都破了紀錄
老闆說要犒賞員工.
在公告週知時,自己也還沒發現,直到下班回家時,才想到
該去看戲呢?還是該與員工同樂慶祝?
表演當天,下午各三場表演,基本工作忙完抬頭一看,已經五點半了
我想說, 這次 就留下遺憾吧....
隔天,收到站上傳來的簡訊, 是向我買票的網友, 告訴我 很值得 很好看
幾天後,看到萬芳的部落格, 寫著她對這齣演了第三次的感想
這裡, 這裡, 這裡, 這裡, 還有 收 信 快 樂
其實,有點後悔 看了原著劇本,
讓我知道,這其實不是一齣會令人感到快樂的戲,
兩個人在人生的線上 都不自主的被推移著
決定不去看, 似乎也決定不去讓自己的心 對此共鳴
都忙成這樣了...還是現實點好
萬芳說,六十歲時 可能還會再演出
到時 我也五十多了
或許 那時候 會有空吧?